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开拓师生的国际视野,促进师生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申报和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有意申报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各项目申报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二、申请及录取时间
1. 地方合作项目:2017年4月1日-4月15日申请,2017年7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2017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2017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须由本人签名,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
2.所有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申请材料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材料基础上备出一份,交由国际交流处留存;
3.《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照说明填写(见附件);
4.部分项目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请参阅相关项目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待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即刻进行网上报名;
5.所有项目在申请时均须提交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请有意申报者尽早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以免耽误申报;
6.国际交流处受理及初审材料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务必按时将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处,具体时间如下:
--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处受理时间4月11日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处受理时间4月2日前;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际处受理时间4月2日前.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通知传达和申报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师生申报,充分利用国家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人才。
联系人:张冬春
电 话:84539776
地 址:外事楼1205办公室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