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和省外专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现开始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计划。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从服务教学、服务科研角度出发,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外国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应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及我校重点教学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014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取消了科教文卫类普通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科教文卫类单位只可申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用人单位需与专家签订工作合同,优先引进依托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吉林省重点支持项目申报人。外国专家引进后,2014年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填报表格(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还需提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请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及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请认真检查各类申报材料的签字、印章、附表、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省外专局将不予受理。
二、出国(境)培训项目
2014年出国(境)培训可申报项目有:常规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项目。常规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和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等专项项目将按国家重点项目进行管理。重点项目必须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行、前瞻性、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
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行业信息化软件、嵌入式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高性能集成电力产品开发、高端工艺制造线和特色工艺制造线的技术升级和建设、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高端专用制造设备和关键材料研发。
各单位请下载并填写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要求如下:
1.所有出国(境)培训单项人数均须控制在4人以上10人以内,天数控制在21天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团长年龄不超55周岁。
2.出国团组应有国家部委或基金委项目支持,所有出国团组人员需是该项目组成员,项目经费使用说明中列有国际交流专项。
3.出国团组中至少两人达到外语合格水平,其中包括国家外国专家局BFT考试相应语种高级证书、相应语言国家留学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与联系人
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要求。省外专局连续支持的项目请在项目申报表封面和相关表格备注栏中注明“连续”。软件与集成电路等专项项目,请在其项目申报表封面和相关表格备注栏中注明“软件”等字样。 各类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并材料必须齐全、规范、有效,缺少签章、附件等情况的申报材料,省外专局拒绝受理。
2014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报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请于11月6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王欣桐
联系电话:84539078
附件: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中英文)
3.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国际交流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