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校工会 供稿)近日,为了更好地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导各级工会、妇委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妇委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工会、妇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激发广大干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服务职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吉林省总工会、长春市工会、长春市妇委会分别对2012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工会、妇委会及广大干部获得多项荣誉。
在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的文件《关于表彰2012 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13〕13 号)中,我校妇委会主任张晶同志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在由长春市妇女联合会下发的文件《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妇女组织 优秀妇女干部 支持妇女工作优秀领导的决定》(长妇发[2013]3号)中,我校妇委会、国际交流学院妇委会、法学院妇委会三个妇女组织被评为长春市先进妇委会;张晶、陈超、王开宇被评为长春市优秀妇女干部;校纪委书记王时刚被评为支持妇女工作优秀领导。
在由长春市总工会下发的文件《长春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表彰女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长会女卫字[2013]2号)中,我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被评为“长春市先进女职工组织”,是在长高校中唯一获此荣誉的高校。
在由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长春市委员会下发的文件《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会教字[2013]2号)中,我校工会被授予长春市“模范工会”称号;张晶同志被授予“先进工会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