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
二、课程安排
原安排在4月3日(周六,第四教学周双周)、4月4日(周日,第四教学周双周)的课程停上、4月5日(周一,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请全校师生严格遵守离开长春请销假制度,假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假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校长办公室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