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课程安排
原安排在4月5日(周四,第五教学周单周)、4月7日(周六,第五教学周单周)、 4月8日(周日,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4月8日上课(班),上4月6日(周五,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