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妇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最美家庭”推荐工作。各单位依据最美家庭的评选标准,可在本单位中推荐1个候选家庭,并于9月26日前将“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和材料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及反映家庭事迹、家庭美德和全家福的电子版照片3张(jpg格式,像素大于1M)报送校妇委会(综合楼439)。
联系人:梁烨 联系电话:18088663285
电子邮箱:46678199@qq.com
附件:1.长春市妇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
2.2017年“最美家庭”推荐表
校妇委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