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
二、课程安排
原安排在4月2日 (周六,第四教学周双周)、4月3日 (周日,第四教学周双周) 、4月4日 (周一,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