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现在开始办理2015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的申领工作。
一、办理条件
1. 我校在编在岗女职工、男职工。
2.子女出生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
二、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见附件);
2.结婚证和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如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则须同时提供医保局生育费用报销凭证(未报销生育费用的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
三、办理时间
1.2015年首次办理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之前(子女出生时间为2015年1月1日-8月30日);
2.以后每月办理时间为每月10日之前。
请按照上述时间将所需材料送交人事处综合楼335室,联系电话:84539081,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