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在开始办理2014年度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
一、救助申请条件
2014年度省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后,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56000元以上部分;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33600元以上部分;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39200元以上部分。
二、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申请人请填写《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送交人事处综合楼335室,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
联系电话:84539081,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