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和吉林省《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长春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春好人”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标准请见附件。
请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报送,随时发现和挖掘教师和学生中的好人,及时报送,并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推荐表,上报至校党委宣传部,公司统一组织报送至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文明办。
联系人:王 彬
电 话:84539053
邮 箱:57648981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长春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