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关于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始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此次申报的为出国(境)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出国培训项目,需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申请人要熟练运用所选国家的官方语言,并提供相应的语言证明(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工作经历证明);没有外语证明的,需通过国家统一外语考试(BFT高级),成绩合格者方可出国。
2.申报出国培训项目,出国期限为10天到1年(亚洲地区至少10天,其它地区至少14天);资助经费分为三种:全额资助境外费用;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和住宿费;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和伙食费。三种经费均不资助国际旅费。
3.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凡在2009—2014年期间,申请并获批准资助出国培训项目人员没有执行者不能申报此项目。
请各部门于11月7日下班前将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表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楼1201室)。
联系人:王欣桐 电话:84539078
附件: 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