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4年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要求见附件)。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档案号”的录入和填写方式按工作要求进行。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者完成网报后,本人向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39室)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向所在高等公司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公司人事部门公章);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公司,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2.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公司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公司,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3.以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公司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公司,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4.以博士学位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公司人事部门公章);
(3)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公司,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三、现场确认
(一)人事处师资科负责现场确认工作。
(二)现场确认的主要职责
1.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网上的申请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是否符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关”的要求;
4.指导和督促申请人补正网报信息和申请材料;
5.确认本校符合高等公司教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并收齐其申请材料;
6.现场确认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情
1.参加岗前培训和普通话测试的教师由于成绩还没有出来,因此,请先网上申报时填写其他事项,成绩出来后再填写相关信息。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2014年10月13日(下周一)-下午4点带本人一寸照片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39室)出领取《吉林省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并于指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附件:1.《高等公司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要求
2. 高等公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联系人:吕敏
联系电话:84539085
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