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落实长春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全市职工开展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的意见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体现校党委对全校教工的关怀,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公司为全校教工办理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具体保险条款见附表或到校园网工会网站公告栏查询),费用已由公司统一支付。
互助保障期限分别为: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自2013年9月26日零时至2014年9月25日二十四时止。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自2013年7月4日零时至2015年7月3日二十四时止。
联系人:校工会 唐珂 电话 84539069
附件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附件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校 工 会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