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关于南岭、院心、平阳家属区无人居住的房屋冬季供暖办理停止供热手续问题,经我处多次与南关供热公司协商、争取,决定2013--2014年度供暖期间,公司南岭、院心、平阳家属区无人居住房屋供暖可以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但必须缴纳20%基础供热费。如需有办理停止供热手续的老师请于2013年9月16日—9月26日到后勤资产处317房间办理,过期概不受理,责任自负。
注:1.本次只能办理2013-2014年度供暖期间停止供热手续。
2.必须是已分户改造完的住户。
3.报名时需携带户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联系电话:84539678
手 机:13620796883
联 系 人:李化新
后勤资产处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