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方便“财苑家园”小区购车库教职工办理车库备案手续,经我公司同房地产交易中心协商,不需要本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未备案合同撤销手续,由我公司统一办理。现需要购车库的人员到公司后勤资产处三楼318房间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名单附后。
1.办理车库产权的人员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按手印,并把栋号、单元号、房间号标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按人员表格上的填写)。
2.必需是夫妻双方一起到场在表上签字,并在表上按手印。
3.时间要求:此表必须在2013年5月15之前办理完签字手续。
望有知道此表人员的教职工相互通知一下,谢谢大家!
联 系 人:耿工 刘工
联系电话:82849555 82849777
长春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3年5月8日
附:人员名单
22栋—1—102号车库:金淑华;
22栋—1—103号车库:孙波;
22栋—1—106号车库:杨春光;
22栋—3—113号车库:刘大亮;
22栋—4—127号车库:张利丽;
22栋—4—128号车库:高化成;
22栋—4—129号车库:樊征宇;
22栋—4—130号车库:李丽;
22栋—4—132号车库:王北星;
22栋—3—133号车库:赵春颖;
22栋—3—135号车库:张选集;
22栋—1—146号车库:史清毓;
23栋—2—110号车库:李占军;
23栋—2—125号车库:姜莉娜;
23栋—2—129号车库:野路军;
23栋—1—131号车库:王淋;
23栋—1—135号车库:张军华;
18栋—1—101号车库:李世杰;
18栋—1—104号车库:王利成;
18栋—2—107号车库:王华秀;
18栋—2—110号车库:赵晓耘;
18栋—3—113号车库:郭立伟;
18栋—3—115号车库:王飞;
18栋—3—117号车库:杨恒;
18栋—4—120号车库:林琳;
18栋—4—121号车库:冯志君;
18栋—4—123号车库:王晓红;
18栋—2—135号车库:王致锋;
18栋—1—141号车库:王东文;
13栋—1—602号住宅:朱洪泽;
14栋—1—101号住宅:张哲人;
25栋—3—205号住宅: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