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保证我校因公出国(境)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现就报送201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突出重点、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出国(境)计划,不同单位相同出国计划统筹在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出访任务须有实质性内容,出国(境)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必须是与执行双边或多边具体科研项目有关的公务活动,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重复考察等团组不予批准派出。
三、除人才培训团组外,其余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含离、抵境当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金莎娱乐app官方网站各学院201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附件一)和《金莎娱乐app官方网站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附件二),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公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46571036@qq.com邮箱,逾期未报送的单位,视为2014年无对外交往任务,原则上不再审批临时提出的出国(境)任务。
联系人:王欣桐
电 话:84539078
报送地点:外事公寓1201室
附件一:《金莎娱乐app官方网站各学院201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附件二:《金莎娱乐app官方网站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