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日期:2012-12-24
参加2012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同学,请在12月24日至29日期间,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验楼2014室)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84539134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