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日期:2012-10-24
各基层分会:
为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救助力度,最大限度解决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市工会决定对因职工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需要进行长期治疗,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职工实施定期生活救助,现将长春市工会《关于定期生活救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请各分会按照文件要求,10月28前把符合条件的职工的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诊断书报到校工会。
联系电话:84539069,联系人唐柯。
校工会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1、《关于定期生活救助的管理办法》
2、《困难职工定期生活救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