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日期:2012-10-16
各基层分会: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劳动模范分级管理、加强对劳动模范服务的要求,产业工会将对全系统市级以上劳模和享受劳模待遇人员(省、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等市级以上荣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请各分会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情况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22日之前上报校工会。
校工会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市工会《关于开展劳动模范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