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研究生学院 供稿)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金融、公共管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同时,撤销原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目前,我校拥有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金融、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审计、公共管理等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此次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优化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布局,完善了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类型结构,促进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提高了我校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契合度。(审核人 卢相君)